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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8年度商标领域典型案例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8-1 17:21
標題: 2018年度商标领域典型案例
1.MOTO RETA牌号贰言案

根基案情

萌童瑞特时尚少儿有限公司(如下称贰言人)于2016年11月14日对李某(如下称被贰言人)经开端核定并通知布告的第18021136号MOTO RETA牌号提出贰言申请。被贰言牌号指定利用在第25类“打扮;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贰言人贰言来由重要有两点:一是贰言人牌号MOTO RETA极具独创性,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西班牙获准注册,被贰言牌号与引证牌号组成雷同商品上的类似牌号。二是被贰言人明知贰言人具有在先利用的牌号、商号而举行抢注,主观歹意较着,违背《牌号法》第三十二条的划定。被贰言人在法按期限内举行了答辩,认为被贰言人与贰言人具有的牌号专用权力范畴不冲突,向牌号局提出牌号注册申请合适《牌号法》划定。

在本案审理进程中,经查实,被贰言人前后在多类商品上申请注册近900件牌号,涉登科三、九、1四、1八、2五、30、43类等多个种别。除被贰言牌号外,还包含MONCROSS及图、FILLES PAPA及图、C台中免留車,LUE DE CLARE等别人在先利用牌号。被贰言人在分歧种别上大量注册申请与别人品牌不异或高度类似的牌号,且诸多牌号因与别人在先牌号@不%81o42%异或类%FbSSz%似@而被牌号局予以驳回;开端核定的牌号已有80余件被别人提出贰言,因与别人在先利用或注册的有必定独创性的牌号类似,绝大部门已裁定不予注册。部门牌号被别人提出无效宣布申请,商评委在案件审理中亦认定被贰言人申请注册大量牌号,已超越正常出产必要,被申请人举动侵扰正常的牌号注册办理秩序,并有损公允竞争的市场秩序,组成《牌号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注册”之情景。

被贰言人作为一位天然人,其申请注册牌号数目、种别较着超越市场主体的正常需求,且存在大量与别人在先利用且显著性较强的牌号彻底不异之情景。在本案中,被贰言牌号与贰言人在先利用有必定独创性的MOTO RETA牌号彻底不异,被贰言人亦未能举证证实被贰言牌号为其自力创作完成或阐明其设计创意来历,其注册用意难谓合法。是以,可以认定被贰言人的牌号注册举动较着具备复制、临摹别人牌号的成心,违背诚笃信誉原则,同时其大量申请注册牌号的举动侵扰正常的牌号注册秩序,根据《牌号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划定,被贰言牌号不予注册。典范意义

牌号的生命在于利用。比年来,市场上呈现了大量非以利用为目标、抢注别人知名牌号、大量囤积牌号取利的征象。本案系较为典范的非正常申请,即操纵我国经由过程注册获得牌号权的牌号轨制,将牌号作为取利手腕,大量申请注册。此种申请举动又常与违背诚信原则,复制、临摹别人知名牌号的举动交错在一块儿。

与其他典范的大量歹意注册案件分歧的是,本案被贰言人抢注的牌号并不是中国公家耳熟能详的国际一线品牌,而是浩繁还没有到达较高知名度的牌号,其抢注举动具备必定隐藏性,但被贰言人申请注册牌号与浩繁别人在先利用且显著性较强的牌号彻底不异,数目之多、类似水平之高,实难谓偶合。贰言部分在审理中经由过程注册异样信息提醒、盘问相干当事人注册信息、联系关系案件审理结论等法子,实时发明、甄别具备一向歹意的申请者,增强阐发研判,峻厉冲击牌号歹意抢注和囤积举动,以指导社会公家建立准确的牌号注册意识,营建杰出经济成长情况。

2.高山别庄牌号贰言案

根基案情

云南香格里拉高山别庄旅店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对杭州三吾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端核定通知布告的指定利用在第35类办事上的第19638921号高山别庄牌号提出贰言。被贰言牌号高山别庄指定利用于第35类“告白鼓吹;饭馆贸易办理”等办事上。贰言人贰言来由为:贰言人云南香格里拉高山别庄旅店有限公司及其联系关系企业德钦高山别庄旅店有限公司别离建立于2009年和2006年。高山别庄是贰言人及其联系关系企业独创的牌号及在先挂号的商号,颠末持久利用及鼓吹推行,已在相干消费者中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被贰言人与贰言人具备特定瓜葛,明知贰言人牌号存在仍举行抢注,有违诚笃信誉原则,并违背了《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干划定。同时,被贰言人申请注册被贰言牌号加害了其在先商号权。被贰言人未在规按期限内作出答辩。

本案中,贰言人称被贰言人申请注册被贰言牌号组成特定瓜葛人抢注别人在先利用牌号,并提交了以下证据质料:被贰言人杭州三吾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挂号信息、被贰言人之股东钟某的投资及任职陈述、贰言人旅店和微信官网扶植合同和发票、企业邮箱代办署理合同和发票、被贰言人之股东钟某与贰言人的邮件来往记实截图等。上述证据可证实钟某是杭州云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曾代表杭州云互科技有限公司与贰言人产生营业互助,签定了旅店和微信官网扶植合同及企业邮箱代办署理合同。同时,钟某也是本案被贰言人杭州三吾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日变动为杭州鲜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是以,本案被贰言人有前提通晓贰言人在先利用的高山别庄办事标识。

综上,被贰言人在未经贰言人授权的环境下,申请注册与贰言人在先利用的办事标知趣同的牌号,指定利用办事与贰言人所从事的办事紧密亲密相干,是以被贰言人申请注册被贰言牌号的举动违背了我国《牌号法》第十五条的相干划定,被贰言牌号不予批准注册。典范意义

本案系合用《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制歹意注册的典范案例。该条目是《牌号法》第三次点窜新增的实体条目,这一条目补充了2001年《牌号法》对操纵特定瓜葛歹意抢注别人牌号没法有用禁止的法令缺点,是诚笃信誉原则在实体条目中的首要表现。对该条目中“合同、营业来往瓜葛或其他瓜葛”范畴的界定,理当从保护诚笃信誉原则立法主旨动身,以庇护在先权力、禁止不公允竞争为落脚点,只要因合同、营业来往或其他瓜葛而明知别人在先利用牌号存在而举行抢注的,均应纳入第十五条第二款划定予以规制。在此类案件中,权力人只需证实在先牌号为其在先利用的牌号,不必证实牌号知名度。本案被贰言人因与贰言人在先曾存在的贸易互助瓜葛而充实知悉其牌号的市场价值与潜伏利润,但其不但未对贰言人在先牌号公道躲避,还同时在与贰言人主营营业具备慎密联系关系的第16类、第43类雷同商品及办事上申请注册了高山别庄牌号,其举动违背诚笃信誉原则,侵害公允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牌号贰言步伐中准确应用《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对付保护诚笃取信的贸易品德和买卖平安,净化和规范市场情况有偏重要意义。

3.卡深罕牌号贰言案

根基案情

广州诺拜因化工有限公司(如下称贰言人)于2017年3月27日对广州卡深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如下称被贰言人)经开端核定并通知布告的第19125724号卡深罕牌号(如下称被贰言牌号)提出贰言申请。被贰言牌号指定利用于第1类“工业用粘合剂、出产加工用除脂剂、工业用软化剂、化学冷凝制剂”等商品上。贰言人认为,被贰言牌号违背《牌号法》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的相干划定,被贰言牌号应不予批准注册。被贰言人在法按期限内予以答辩,答辩来由主如果:被贰言牌号与贰言人引证牌号未组成雷同商品上的类似牌号,贰言人主意《牌号法》第十五条证据不足。

经审理,被贰言牌号卡深罕指定利用于第1类“出产加工用除脂剂、工业用软化剂”等商品上。贰言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8609088号卡深罕牌号审定利用商品为第4类“溶剂油、润滑剂”等。贰言人供给了被贰言人股东为其招聘员工的劳动合同书、岗亭协定书、被贰言人的工商注册信息、法院关于认定被贰言人股东曾作为贰言人招聘员工加害贰言人贸易机密的裁决书等证据质料。本案中,“卡深罕”非汉语中的固有词语,为贰言人独创的臆造性词语,别人自力设计的可能性很是小,贰言人持有的卡深罕牌号在本地具备必定知名度。本案被贰言人股东曾为贰言人的员工,离任后建立与贰言人同业业公司,其企业字号“卡深罕”与贰言人引证牌号彻底不异,在明知贰言人牌号存在的环境下,仍在第1类和第2类等紧密亲密相干商品上申请注册包含被贰言牌号在内的与贰言人引证牌号彻底不异的4件牌号,其行尴尬谓合法,具备较着主观歹意。两边牌号指定利用的商品功效、用处紧密亲密联系关系,组成雷同商品。两边牌号已组成利用于雷同商品上的类似牌号,被贰言牌号的注册和利用易致使消费者的混同误认。根据《牌号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划定,被贰言牌号不予注册。典范意义

本案是一块儿触及冲破雷同商品和办事区别表(如下简称区别表)认定商品雷同瓜葛的案例。不少歹意申请人操纵区别表预设的雷同瓜葛,在非雷同但联系关系性较高的商品和办事上注册与在先权力人彻底不异或高度类似的牌号,以到达高攀别人商誉,谋取不妥长处的目标,此种歹意注册举动应予禁止。

防止商品来历混同是牌号庇护的一项基来源根基则。牌号的庇护要充实斟酌市场现实,对商品雷同的果断也应与时俱进,充实反应市场情况和买卖观念所产生的变革,同时要充实斟酌禁止不合法竞争举动、庇护消费者长处的必要,是以在贰言等确权步伐中,商品雷同瓜葛的认定具备必定个案性。实践中,为防止商品来历混同而冲破区别表上预设的商品雷同瓜葛,一般必要考量牌号类似水平、商品的联系关系水平、引证牌号的独创性和知名度,特别被贰言人的主观歹意等身分。本案中,被贰言牌号与贰言人引证牌号文字彻底不异。按照区别表两边牌号指定利用商品分属分歧种别其实不雷同,可是商品的功效和用处紧密亲密相干,被贰言人具备较着主观歹意。在此情景下,应从牌号权本色动身,准确理解牌号和商品的瓜葛,充实斟酌个案环境,以避免真人發牌,混同、保障消费者长处为条件,以商品的客观身分为根本,同时斟酌个案身分,得当冲破合用区别表,以有力地禁止歹意注册举动,依法庇护在先权力和正当长处,以实现法令结果和社会结果的同一。

4.奥福格牌号贰言案

根基案情

法国国度产物原产地与质量办理局于2017年8月11日对通滋国际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经开端核定通知布告的第20390515号奥福格牌号提出贰言申请。被贰言牌号指定利用于第29类“鱼罐头;腌制瓜果;腌制蔬菜;黄油;奶油(奶成品);奶酪;牛奶;牛奶成品;食用油脂;加工过的坚果”等商品上。贰言人认为:BLEU D’AUVERGNE(布勒·德·奥福格)是法国奶酪产物的原产地名称(地舆标记),别人不得将其作为牌号举行注册或利用。被贰言牌号包括了该原产地名称(地舆标记)中文名称的重要部门,会使消费者发生混同和误认。BLEU D’AUVERGNE(布勒·德·奥福格)是公家通晓的法国地名,被贰言牌号包括该公家通晓的外国地名的重要部门,按照《牌号法》第十条第二款的有关划定,被贰言牌号应不予注册并制止利用。被贰言人答辩称:贰言人提交的关于《BLEU D’AUVERGNE》原产地冠名庇护法律签订日期晚于被贰言牌号申请日期。奥福格并不是AUVERGNE的中文翻译,此中文翻译为奥弗涅。AUVERGNE(奥弗涅大区)不属于公家通晓的外国地名。被贰言牌号的申请注册不存在歹意注册举动。

本案中,贰言人提交的证据质料可以证实,BLEU D’AUVERGNE是法国奶酪产物的原产地名称,代表了该产区奶酪产物的特有品格,奥福格为AUVERGNE对应的中文翻译。被贰言牌号包括了原产地名称“BLEU D’AUVERGNE”对应中文名称的重要部门,而被贰言人并不是来历于该原产地名称所标示的地域,是以被贰言牌号在“奶酪”商品上的注册利用轻易误导公家,违背了《牌号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划定。被贰言牌号用于其他指定利用商品,易使相干公家对商品自己发生误认,或易使相干公家对商品的原料成份、口胃、品种、品格等发生误认,违背了《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相干划定。根据《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划定,决议被贰言牌号不予注册。典范意义

本案触及外国地舆标记庇护问题。原产地名称(地舆标记)的构成基于持久的汗青传统,是商品出产加工进程中因含有的天然身分或人文身分感化而持久构成的,是不以官方公报公布时候所决议的客观存在。地舆标记是工业产权的庇护工具之一,《巴黎条约》、世界商业组织《与商业有关的常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均有响应划定和庇护。我国于1985年参加《巴黎条约》,同时作为世界商业组织成员,承当着庇护原产地名称(地舆标记)的义务。地舆标记作为一项可以提高产物附加值、促成原产地经济和情况可延续成长的常识产权,具备显著的经济价值。对地舆标记的庇护也一向遭到列国当局存眷。在涉外地舆标记庇护案件的审理中,牌号行政主管部分对峙同等庇护中外常识产权权力人正当权柄的原则,依法实行国际公约义务,在庇护地舆标记牌号,促成经济社会成长方面阐扬了首要感化。

5.蓝色之诲牌号贰言案

根基案情

贰言人江苏洋河酒厂股分有限公司(如下称贰言人)于2017年3月6日对被贰言人朱某(如下称被贰言人)经开端核定并通知布告的第19053726号 牌号提出贰言。被贰言牌号 指定利用于第33类“苦味酒”等商品上。贰言人贰言来由为:被贰言牌号 与贰言人在先注册的第3612960号蓝色经典、第3606409号海之蓝等牌号组成雷同商品上的类似牌号,违背了《牌号法》第三十条的划定。被贰言人在第33类商品上申请多件临摹贰言人系列品牌的牌号,主观上具备高攀贰言人系列品牌知名度的歹意,其举动有违诚笃信誉原则。贰言人同时提交证据质料,其旗下蓝色经典及系列牌号(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所得到相干声誉质料,《人民日报》等媒体对贰言人及蓝色经典系列品牌报导,被贰言人屡次申请蓝色之海和 等临摹贰言人牌号的档案信息及被贰言人地点公司部门产物的图片等。被贰言人未在规按期限内作出答辩。

本案中,贰言人提交的所获声誉、鼓吹报导等证据质料可以证实,贰言人引证牌号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具备必定知名度。贰言人提交的被贰言人及所属公司相干环境的证据质料可以证实,被贰言人与贰言人同属一地,且均为白酒行业,被贰言人理应通晓贰言人牌号。

经查,被贰言人在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上曾申请注册蓝天之海、蓝色之海海天梦、蓝包之海、蓝色之海、蓝色之海梦等多件与贰言人在先注册的海之蓝、梦之蓝等牌号呼唤、寄义附近的牌号。此中,第9251741号 牌号经批准注册后,已由贰言人于2015年提出无效宣布申请,国度常识产权局牌号评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布步伐中裁定该牌号与贰言人在先注册的蓝色经典牌号组成类似牌号,予以无效宣布。是以,被贰言人具备较着的临摹、高攀贰言人知名牌号的主观用意,此种用意更容易增长两边牌号在现实利用中混同的可能性。是以,两边牌号已组成利用于雷同商品上的类似牌号。根据《牌号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划定,被贰言牌号不予批准注册。典范意义

停止歹意注册,倡导诚笃信誉,是牌号贰言步伐遵守的首要价值观。本案是较为典范的针对统一权力人牌号,屡次、频频举行临摹的案件。本案重要触及牌号类似果断的问题,一些“傍名牌”牌号经由过程设计、变形等法子,荣幸经由过程审查的第一道关隘,而在贰言步伐中,审查员经由过程从牌号的知名度、独创性,主观歹意及混同可能性等多个维度去综合考量,特别将主观歹意作为首要考量身分,对“傍名牌”举动举行规制,以表现鼓动勉励诚信竞争、停止仿冒乘车的价值导向。

本案被贰言牌号由文字“蓝色之诲”组成,与贰言人蓝色经典、海之蓝等牌号文字组成有必定差别,但综合斟酌被贰言人屡次、频频临摹贰言人牌号的系列注册申请举动,可以认为被贰言人具备高攀贰言人牌号的用意。别的,被贰言人在其在先注册的 牌号被无效宣布后,又反复申请文字彻底不异的被贰言牌号,此种注册申请行尴尬谓合法。对付此类牌号申请举动,不该囿于牌号类似果断的一般性法则,而应从庇护在先牌号商誉、停止“傍名牌”、鼓动勉励合法竞争等角度动身,从严掌控审查标准,认定两边牌号组成类似牌号,以实现对知名品牌的强庇护,有用保护康健竞争秩序,鼓励市场主体培养自立品牌,鞭策中国牌号品牌立异成长。

◎第15740333号叫个鸭子及图牌号驳复兴审案

申请牌号:

1、根基案情

第15740333号叫个鸭子及图牌号(如下称申请牌号)由北京味美曲香餐饮办理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利用在第43类“居处代办署理(旅店、供膳投止处)、烹调装备出租”等办事上。后经审查,以申请牌号标识文字部门利用在指定办事项目上,直接暗示了该办事的内容等特色,并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牌号利用,违背了《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划定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2016年6月7日,申请人不平上述驳回决议,依法提出驳复兴审哀求。

2、决议成果

经审理认为,申请牌号叫个鸭子及图用作牌号格调不高,易发生不良社会影响,已组成《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景。申请人不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常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决保持原牌号评审委员会驳回决议,北京市高档人民法院二审裁决撤消原牌号评审委员会驳回决议。原牌号评审委员会不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188号行政裁决书,裁决撤消二审裁决,保持一审裁决。

3、典范意义

《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划定,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风俗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记不得作为牌号利用。牌号标记有悖于必定时代社会公认的举动准则、价值观念、品德尺度的,属于该划定所指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风俗情景。果断牌号标记是不是组成上述情景,应综合斟酌其文字组合、构词方法、利用语境、利用商品、接触人群等特色。

本案中,“鸭子”凡是指一种家禽,但在必定语境中也有“供给色情办事的男性”之第二寄义。社会公家接触到“鸭子”一词时是将其作为凡是寄义认知,仍是作为第二种寄义认知,与其先后语境和作为牌号利用的详细情境紧密亲密相干。“叫个鸭子”利用“叫”为谓语动词,利用“个”为量词,与餐饮行业中订餐时经常使用的谓语和量词较着分歧,“叫个”+“鸭子”的特别构词方法构成的语境轻易令人将“鸭子”与前述第二种寄义相接洽,对“叫个鸭子”总体发生“采办男性色情办事”的低俗遐想。别的,“叫个鸭子”品牌在营销进程中利用的告白鼓吹用语、营销战术等具备“惹人联想”的表示性,申请人还同时申请注册了知足你对鸭子的一切空想、招只鸡来牌号,强化了这类低俗遐想。固然诉争牌号总体组合中另有鸭子的具象图形,可是比拟而言,文字的认读、呼唤和传布功效更强,更容易发生社会影响,鸭子图形其实不能冲淡或抵消“叫个鸭子”文字所发生的低俗表示。

牌号是附着在商品长进入大众范畴的贸易标记,除承载企业商誉以外,还自发或不自发地负载着必定的价值宣扬和文化传布功效。本案申请牌号指定利用在“饭馆”等办事上,其在大众范畴中的现实接触者和影响力范畴存在遍及性和不肯定性,牌号所表现的文化格和谐价值内在可以或许经由过程其利用被遍及传布。申请人经由过程牌号标记的低俗表示打擦边球,制造营销噱头,吸引公家存眷的举动自己也轻易对大众秩序、营商文化、社会品德风俗发生不良影响。是以,本案申请牌号已组成《牌号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有害于社会主义品德风俗”的情景,应不予核定并制止利用。

◎第16004180号途牛牌号无效宣布案

争议牌号:

引证牌号:

1、根基案情

第16004180号途牛牌号(如下称争议牌号)由青岛百奕名车汇商贸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4日提出注册申请,2017年7月4日经贰言步伐决议被准许注册,审定利用在第20类“折叠式躺椅、垫褥(亚麻成品除外)”等商品上。2017年12月11日,该牌号被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布哀求。申请人称:途牛牌号系申请人独创,具备很强的显著性,颠末大量遍及的利用鼓吹已在游览行业具备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牌号是对申请人第6631862号途牛牌号(如下称引证牌号)的复制和剽窃,争议牌号的注册将淡化申请人途牛牌号的显著性,造成消费者误认,哀求根据《牌号法》第十三条等划定,宣布争议牌号无效。对此,被申请人的重要答辩定见为:“途牛”为被申请人独创词语,争议牌号经被申请人持久利用,其显著特性加倍凸起,并在消费者中具备至关高的知名度,申请人申请高知名度牌号庇护的主意不合适法令划定,哀求保持争议牌号的注册。

2、裁定成果

经审理认为,申请人引证牌号曾被合用《牌号法》第十三条的划定予以庇护,且按照申请人提交证据可知,途牛牌号自2008年起头被遍及利用于申请人供给的游览等各种办事上。别的,申请人经由过程供给游览办事、告白鼓吹等多种方法,在天下范畴内对其牌号及办事举行了多方位的鼎力鼓吹和利用,申请人及其途牛品牌得到了多项声誉。综上所述,引证牌号在参观游览等办事上经由过程持久遍及的鼓吹和贩卖,已为我国相干公家所熟知。争议牌号途牛与申请人引证牌号途牛文字组成不异,其审定利用的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枕头、野营睡袋等商品为申请人所述游览行业必须品,存在必定联系关系性。基于此,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牌号的举动已组成对申请人引证牌号的复制和剽窃,争议牌号的注册和利用易误导公家,导致申请人的长处可能遭到侵害。是以,争议牌号的注册已组成《牌号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不予注册并制止利用之情景,应予宣布无效。

3、典范意义

本案触及《牌号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关于在不相雷同商品或办事上肯定其庇护范畴、合用前提问题,要从市场买卖的情况和消费者认知的水平等现实环境举行多方位考量,对可能侵害当事人及消费者权柄、影响公允竞争的市场情况等不良后果的牌号注册举动予以制止。存在复制为公家通晓的@牌%NXU71%号或具%8R124%备@“傍名牌”、打擦边球等举动的条件下,对付知名度较高、独创性较强、利用在平常消费品或办事上的高知名度牌号,对其庇护的范畴应予相对于适度放宽。

◎第10519462号MASkin牌号无效宣布案

争议牌号:

1、根基案情

第10519462号MASkin牌号(如下称争议牌号)由上海源时商业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申请注册,指定利用在第10类“口罩、矫形用物品”等商品上,2016年8月2日经贰言裁定准许注册,牌号专用期自201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2017年5月12日,经批准争议牌号注册人名义变动为上海源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后争议牌号被姑苏世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布申请。申请人称:申请人的股东陈某等人在先设计、创作了MASkin牌号,被申请人自2012年2月8日起与申请人举行商务互助,并一向经由过程邮件方法沟通、互助,被申请人注册利用争议牌号的举动违背了《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划定。对此,被申请人答辩称:申请人对MASkin牌号不享有在先权力,被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出产了MASkin口罩,被申请人代表人徐某、申请人代表人陈某别离代表各自公司介入利润分成,申请人存在抢注被申请人牌号的举动。综上,被申请人注册利用争议牌号并未违背《牌号法》的划定,争议牌号应予保持。

2、裁定成果

经审理认为,综合斟酌两边当事人在本案中提交证据可知,在争议牌号申请注册前,申请人已将MASkin作为牌号在口罩等雷同商品长进行了利用。而被申请人在争议牌号申请注册前与申请人经由过程邮件方法沟通口罩代价、产物图样等信息,两者存在营业来往瓜葛,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其MASkin牌号理应通晓。争议牌号与申请人MASkin牌号文字组成彻底不异,其指定利用的口罩、推拿用手套、医务职员用面罩商品与口罩商品属于统一种或雷同商品,被申请人在该部门商品上注册利用争议牌号已组成对申请人牌号的歹意抢注。综上,争议牌号指定利用在口罩、推拿用手套、医务职员用面罩商品上的注册违背了《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划定。是以,争议牌号指定利用在上述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布。

3、典范意义

《牌号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划定“就统一种商品或雷同商品申请注册的牌号与别人在先利用的未注册牌号不异或类似,申请人与该别人具备前款划定之外的合同、营业来往瓜葛或其他瓜葛而明知该别人牌号存在,该别人提出贰言的,不予注册”。特定瓜葛人因合同、营业来往或其他瓜葛明知别人牌号而抢注的举动违背了诚笃信誉原则,陵犯了在先牌号利用人或厉害瓜葛人的正当长处。该条目中对合同、营业来往或其他瓜葛范畴的界定理当从保护诚笃信誉原则立法主旨动身,以庇护在先权力、禁止不公允竞争为落脚点,只要因合同、营业来往瓜葛或其他瓜葛而明知别人在先利用牌号存在而举行抢注的,均应纳入本款划定予以规制。该条目有用@禁%3zF34%止对操%29u86%纵@其他特别瓜葛歹意抢注别人牌号的举动,加倍明白地彰显了增强冲击歹意注册、保护诚笃信誉原则的立法目标,为在牌号确权步伐中庇护合法正当的在先利用权柄付与了加倍有力的法令兵器。

◎第18436154号哈利波特Halibote及图牌号无效宣布案

争议牌号:

1、根基案情

第18436154号哈利波特Halibote及图牌号(如下称争议牌号)由江川辉胜商务有限公司(如下称被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6日提出注册申请,2017年1月7日获准注册,审定利用在第5类“医用养分食品、养分弥补剂、婴儿食物、婴儿奶粉、婴儿尿裤、婴儿尿布、人用药”等商品上。华纳兄弟文娱公司(如下称申请人)于2017年9月21日对争议牌号提出无效宣布哀求。申请人认为争议牌号的注册侵害了申请人对HARRY POTTER及此中文译文哈利·波特享有的知名商品(片子)特着名称权柄和商品化权,违背了《牌号法》第三十二条的划定,哀求依法予以无效宣布。被申请人在规按期限内未予答辩。

2、裁定成果

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是哈利·波特系列影视作品的出品方,按照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实在争议牌号申请日前,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及片子已在中国大陆地域举行了遍及的鼓吹、播放,并具备较高知名度。“哈利·波特”作为上述哈利·波特系列影视作品中的主角名称也是以为相干公家所熟知,其知名度的获得是申请人缔造性劳动的结晶,也是申请人投入大量劳动和本钱所得到的,由此带来的贸易价值和贸易机遇应为申请人享有的正当权柄,并遭到法令庇护。而争议牌号的显著辨认文字与申请人的上述知名影视作品中的主角名称哈利·波特彻底不异,斟酌到实践中,操纵影视作品名称、首要成员名称等举行贸易衍生商品或办事开辟已成为实际且广泛的征象,争议牌号审定利用在“养分弥补剂、婴儿食物、婴儿尿裤”等商品上,轻易使相干消费者误认为上述商品与申请人赖以知名的系列影视作品哈利·波特相干或已得到了其授权。是以,争议牌号的注册利用可能会不正本地借用申请人基于其系列影视作品而享有的贸易信用,挤占申请人基于其系列影视作品而享有的市场上风职位地方和买卖机遇,侵害申请人基于其系列影视作品中的主角名称而享有的在先权柄,已组成《牌号法》第三十二条划定的侵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力之情景。

另,知名商品独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占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此外商品名称。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哈利·波特名称在争议牌号审定利用商品“人用药”同等一种或雷同商品上组成知名商品的特着名称。据此,申请人该项主意缺少究竟根据,不予支撑。

3、典范意义

《牌号法》第三十二条“申请牌号注册不得侵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力”的立法目标是在牌号授权确权步伐中解决牌号权与相干权力人具有的其他在先权力之间的冲突问题。该条目所指的在先权力不但包含现行法令已明白划定的在先法定权力,也包含按照《民法公例》和其他法令的划定应予庇护的正当权柄。本案申请人所主意的“商品化权”,指的是权力人具备的将知名形象、知名作品名称等相干标识与商品或办事连系,投入贸易性利用而获得经济长处的权力。因为该权力并不是法定的民事权力类型,故将其认定为“在先权柄”。当影视作品主角名称因具备必定知名度而再也不纯真局限于作品、人物自己,与特定商品或办事的贸易主体或贸易举动相连系,影视作品相干公家将其对付作品的认知与感情投射于影视作品及其主角名称之上,并对与其连系的商品或办事发生信赖感和消费需求,使权力人借此得到影视出书刊行之外的贸易价值与贸易机遇时,则该影视作品主角名称可以组成“在先权柄”。

商品化权柄虽无法令明文划定,但斟酌到哈利·波特作为知名影视作品及其主角名称所堆集的市场知名度和贸易信用等是申请人投入大量劳动和本钱所得到,为其应享有的正当在先权柄,将具备贸易价值的知名影视作品及其主角名称作为在先权柄赐与庇护,有益于禁止操纵牌号注册占据别人伶俐劳动功效的不诚信举动,对鼓动勉励伶俐功效的创作和贸易转化、促成文化奇迹的蓬勃成长和塑造杰出营商情况阐扬了踊跃感化。

◎第16325862号1号店yhd.com牌号无效宣布案

争议牌号:

1、根基案情

第16325862号1号店yhd.com牌号(如下称争议牌号)由广州淘信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于2015年2月6日提出注册申请,审定利用在第41类“家教办事、组织演出(表演)、活动藏书楼”等办事上,2017年8月7日获准注册。2017年9月13日,新岗岭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对争议牌号提出无效宣布哀求。申请人称:1号店系列牌号为申请人所独创并利用、注册,具备很强的显著性,颠末申请人的大量利用和遍及鼓吹,申请人1号店系列牌号具备极高的知名度和贸易价值,与申请人之间具备独一的对应瓜葛。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牌号的举动,具备很强的主观歹意性,违背了诚笃信誉原则,是一种不合法竞争举动,争议牌号的注册及利用将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同,并发生浩繁不良后果。是以,根据《牌号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干划定,哀求对争议牌号予以无效宣布。对此,被申请人过期答辩称:争议牌号与申请人牌号分属分歧种别,且争议牌号颠末被申请人利用已在收集技能办事上具备必定知名度,哀求保持争议牌号的注册。

2、裁定成果

经审理认为,争议牌号与申请人在先所有的1号店yhd.com、1号店The Store牌号在呼唤、文字组成等方面@不%81o42%异或附%xYZs1%近@。除本案争议牌号外,被申请人还前后在分歧类此外商品或办事上申请注册了90多件牌号,此中包含微博搞笑排行榜、神庙流亡、饿了么、利用宝、花呗、借呗、白条、每天果园、58抵家、公共点评、芝麻信誉、土巴兔、AA收款、韩后、优步、滴滴出行、航班管家等浩繁与别人知名品牌@不%81o42%异或附%xYZs1%近@的牌号。上述牌号或被别人提出贰言、无效申请,或因与别人在先牌号类似而未能获准注册。被申请人在答辩中并未对其注册上述牌号的用意或设计来历作出公道诠释。据此,可以认定被申请人的上述注册举动已较着超越正常的出产谋划必要,具备借助别人知名品牌举行不合法竞争或经由过程囤积交易牌号攫取不法长处的用意。该类不合法注册举动不但会致使相干公家对商品来历发生混同误认,还会侵扰正常的牌号注册办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允竞争的市场秩序,违背了诚笃信誉原则,已组成《牌号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坑骗手腕或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牌号注册之情景。

3、典范意义

《牌号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以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牌号注册的举动”是指确有充实证据证实系争牌号注册人采纳坑骗手腕之外的侵扰牌号注册秩序、侵害大众长处生髮治療,、不合法占用大众资本或以其他方法攫取不合法长处等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注册的举动。实践中,系争牌号申请人申请注册多件与别人在其他种别在先利用并具备必定知名度的牌号组成@不%81o42%异或类%FbSSz%似@的牌号,比方利用宝、饿了么ele.me、滴滴出行及图、韩后、电脑管家等,且系争牌号注册人并未就上述牌号的创意来历作出公道诠释,则可以认为申请人申请注册上述牌号的举动较着具备高攀别人已构成的商誉的主观歹意。该举动属于本条所指的“以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注册”之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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